
东兴成长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东兴成长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东兴成长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
东兴成长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关于东兴成长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并修
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大会
表决投票时间自 2025 年 4 月 19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 17:00 止。2025 年 5
月 21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
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计票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东兴成长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份额共计 14,226,606.82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
额 22,529,043.29 份的 63.15%,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东兴成长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调整投资范围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对于议案,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4,212,508.44 份,反对票所代表的
基金份额为 11,001.53 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3,096.85 份。同意本次
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
份额总数的 99.9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
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为:公证费 9,000 元,律师费 25,000 元,合
计 34,000 元,由基金资产列支。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东兴成长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并修
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
(一)《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要点
投资范围中纳入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修改为“本基金投资
组合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
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新增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新增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限制。
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6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
收益率*15%”
新增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风险提示。
新增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估值方法。
(二)《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东兴成长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并修改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事项的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进行
修改,并据此更新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后
的文件自 2025 年 5 月 21 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公证书》